IMDS指导委员会在最新的Newsletter明确,IMDS系统将在2021年5月19日发布的新版本13.0中添加SCIP通报功能,并发布了与SCIP通报有关的填报建议和规则:
1、建议以功能性描述来命名部件/半成品/产品名称,同时避免在名称中使用敏感信息,例如客户名称、供应商名称、车辆型号名称、公司机密、安全/防御条款等;
2、零件/项目编号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3、已完成IMDS申报的产品,要以新版本的形式添加SCIP属性进行提交,而非创建新的MDS;
4、IMDS新版本将对产品的某些SCIP参数设置默认值,在编辑填报新部件的MDS时将自动填充这些默认值,已发布的部件MDS中这些参数仍然保持空值状态,需要用户手动选择默认值完善。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默认值不一定都是正确的,用户申报产品时,必须对其进行检查。
目前,欧盟已发布了211项SVHC物质清单,其中包含了多项类物质,针对这些类物质ECHA进行了扩充和完善,形成的SCIP通报参考物质清单共计394项。出于对物质分类认知的差异,IMDS系统基本物质清单除以上394项物质外,还将更多的一些符合REACH第59.10条要求的物质也标记为SVHC。IMDS指导委员会明确不会就这些差异物质进行额外标记,但是IMDS系统会确保SCIP通报参考物质清单中的394项物质被通报给SCIP数据库。
为了缩小这种差别,欧盟汽车工业协会(ACEA)专家和ECHA之间正在进行积极讨论,期望将来ECHA的SCIP通报参考物质清单,SVHC物质清单和IMDS基本物质清单能同步。
车合规提醒
IMDS申报为车企履行SCIP通报义务提供了很多有用信息,车合规建议汽车制造商务必按照IMDS建议和规则,正确填报产品信息,为后续进行SCIP通报建立良好的数据基础。
南京瑞旭拥有多名熟悉IMDS和SCIP系统的法规技术专家,可协助汽车制造商完成IMDS申报和SCIP通报。如有需要可联系我司市场部经理侯哲先生,电话:18201822813(微信同号),邮箱:hz@cirs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