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7日,欧盟委员会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G/TBT/N/EU/641号通报,通报中,因4-叔丁基苯酚(PTBP)具有环境内分泌干扰特性,拟将其列入高度关注物质清单。该项通报拟生效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相关意见反馈可在通报之后60天内进行。
4-叔丁基苯酚
物质信息:CAS No. 98-54-4,EC No. 202-679-0
相关用途:
a. 具有抗氧化性质,可用作塑料中的抗氧化剂,特别是酚醛树脂或环氧树脂;
b. 可作一些合成树脂,清漆,粘合剂,油漆以及一些增塑剂和表面活性剂生产的化学中间体;
c. 在紫外线吸收剂以及车用燃料的添加剂中等也均有应用。
车合规提醒您:
本次欧盟发布通报将4-叔丁基苯酚(PTBP)列入SVHC清单,相关车企要积极关注欧盟相关法规的最新动态,在生产过程中及时调整工艺以符合欧盟监管要求。
SVHC小知识:
a. 根据REACH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
(1)CMR类: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2)PBT类: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
(3)vPvB类: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
(4)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
b. 企业应对SVHC的方法:
(1)通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物品制造商或进口商(欧盟境内,非欧盟境内的制造商需委托唯一代表通报)应向ECHA进行通报:
生产或者进口的物品中含有某一SVHC的质量分数≥0.1%;
且该物质的年生产或进口量≥1吨。
(2)信息传递:物品中含有SVHC且该物质的质量分数≥0.1%时,该物品的供应商需要向物品接收人提供充分的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使用。在这个情况中,接收人是指工厂或专向使用者以及经销商,而不是指消费者。当消费者有这方面要求时,产品的供应商应在45天内,免费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