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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注意!下列RoHS豁免将于2021年起失效

发布时间:2020-12-18
访问次数:3958
阅读本文需 28 分钟

「欧盟」注意!下列RoHS豁免将于2021年起失效

RoHS指令简介

欧盟RoHS指令(2011/65/EC)是一部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材料及工艺标准规范的指令,规定了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中不得含有的10项有害物质及其限量,并就该限制条款,在附件III和附件IV中列明了豁免情况。(更多欧盟RoHS指令解读可见文章《欧盟RoHS指令》;最新完整版豁免清单可点击《欧盟RoHS 2.0最新完整版豁免清单》获取。)

RoHS指令豁免有效情况

本文将着重分析即将于2021年失效的豁免条款以及已有豁免续期申请,但欧盟委员会仍未做出决议的豁免条款两部分内容。

豁免条款

适用电子电气类别

截止时间

豁免有效性

附件IV-33 II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31

即将失效

附件IV-36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0/12/31

即将失效

附件IV-40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0/12/31

即将失效

即将于2021年失效的豁免条款

针对即将到期失效的豁免条款,相关生产商应确保其生产的产品符合该指令的限量要求,否则或将面临各成员国的监管与罚则,此外附件IV有3条豁免将于今年12月31日后失效,相关企业尤其需要关注。

豁免条款

适用电子电气类别

截止时间

豁免有效性

附件III-4(e)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5(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5(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7(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7(c)-IV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9(a)-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5/3

即将失效

附件III-9(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1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18(b)-I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外的第8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2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21(a)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21(b)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21(c)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2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2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30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3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3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37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38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II-4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6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8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1d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10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12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IV-16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1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附件IV-2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IV-2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IV-2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IV-26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IV-29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6/30

即将失效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21/6/30

即将失效

附件IV-3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1/7/21

即将失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21/7/21

即将失效

已有豁免申请,但欧盟委员会未做出决议的豁免条款——豁免仍有效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仍有多条续期申请未被做出决议,这些豁免条款目前继续有效,且有效期至少一年。

此外,据Oeko-Institut于2020年12月15日消息,今年年底将开启对附件III中6 (a)/ 6 (a)-I,6 (b)/ 6 (b)-I,6 (b)-II,6 (c),7 (a),7 (c)-I和7(c)-II的16项豁免申请的意见征集项目,以帮助欧盟委员会对此9项豁免条款的续期申请作出决议。该项目计划于2021年7月结束。

豁免条款

适用电子电气类别

更新/申请时间

当前有效性

附件III-1(a-e)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III-1(f)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III-1(g)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6/6/28

有效

附件III-2(a)(1-5)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III-2(b)(3)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III-2(b)(4)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6/6/28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III-3(a-c)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II-4(a)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II-4(b)(I-II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III-4(c)(I-II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III-4(e)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III-4(f)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II-5(b)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5/1/16

有效

附件III-6(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II-6(a)-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II-6(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II-6(b)-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2/3

有效

附件III-6(b)-I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8

有效

附件III-6(c)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3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3

有效

附件III-7(a)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6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6

有效

附件III-7(c)-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III-7(c)-I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2/19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19

有效

附件III-8(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III-8(b)-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III-13(a)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III-13(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III-13(b)-(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III-13(b)-(I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III-13(b)-(III)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1/28

有效

附件III-1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III-15(a)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6

有效

附件III-18(b)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III-18(b)-I

第5类和第8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III-24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0

有效

附件III-29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9/10/20

有效

附件III-32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0

有效

附件III-34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II-39(a)

第1~7类和第10类设备

2018/4/30

有效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8/4/30

有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18/4/30

有效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18/4/30

有效

第11类设备

2018/4/30

有效

附件IV-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IV-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V-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8

有效

附件IV-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6

有效

附件IV-1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7

有效

附件IV-1b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V-1c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1/22

有效

附件IV-11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IV-1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7/31

有效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19/7/31

有效

附件IV-13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V-14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IV-15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V-1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V-18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5

有效

附件IV-20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20

有效

附件IV-26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11

有效

第9类中的工业监控设备

2019/12/11

有效

附件IV-27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8/12/12

有效

第8类中的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2018/12/12

有效

附件IV-2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9/12/20

有效

附件IV-31(a)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2

有效

附件IV-39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20/1/18

有效

附件IV-42

除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和工业监控设备外的第8、9类设备

2017/10/6

有效

南京瑞旭提醒

各电子电气生产企业可通过阅读《欧盟RoHS2.0最新完整版豁免清单》一文或关注“南京瑞旭”公众号了解最新RoHS豁免动态及其有效性,及时替换有害材料以确保合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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