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2017年2月10日发布的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了REACH法规附件XVII修订案——Regulation (EU) 2017/227,该法规在附件XVII中新增了第67项,关于限制产品中的十溴联苯醚。该法规将于公布后20天生效。
法规内容:
第一栏 物质名称、物质组名称或混合物名称 |
第二栏 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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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十溴联苯醚(decaBDE) CAS号 1163-19-5 EC号 214-604-9 |
1. 自2019年3月2日起,不得制造该物质或将其投放市场。 2. 以下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且含有该物质的以下产品不得投放市场:
3. 以上第1及2段不适用于以下将使用或已经使用本物质、作为其他物质或混合物组分的本物质的产品:
4. 以上第2(c)段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5.上述“飞机”是指以下任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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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阅读:
- 十溴二苯醚(decaBDE)被作为添加阻燃剂广泛用于多个领域,特别是塑料和纺织产品,同时也用于粘合剂、密封剂、涂料和油墨。
- 2012年11月29日,成员国委员会根据REACH法规将其标记为PBT和vPvB物质。同年的12月19日该物质被列入SVHC物质清单,成为REACH附件XIV的候选物质。
- 2013年5月2日,挪威提议应将decaBDE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POPs)的附件A。根据挪威的提议,委员会于2013年6月21日要求ECHA准备相关卷宗。
- 2014年8月4日,ECHA和挪威向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提交了卷宗。该卷宗证明了有必要在欧盟范围基础上采取行动来解决因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十溴二苯醚及含该物质的混合物及物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影响。
- 此后,RAC和SEAC分别于2015年6月2日和2015年9月10日同意该卷宗中的结论。并同意对部分含有该物质的产品进行豁免。
- 2015年9月28日,ECHA将RAC和SEAC的意见提交给委员会。委员会基于此意见,认为制造、使用及投放市场十溴二苯醚或含有其的混合物及物品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风险。这个风险需要在联合范围的基础上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