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于2015年3月2日在其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上公布了关于修订REACH附件XVII的(EU) 2015/326法案。
REACH附件17修订法案的主要修订:
1. 修订了附件XVII第50项中关于PAHs的检测方法
因原检测方法(IP 346:1998)并非针对法规中限制的8种PAHs,因此采用了最新的适用标准——EN 16143:2013来替代。并设置了18个月的过渡期,在这18个月的过渡期中,新旧检测方法均有效。
2. 删除了关于第51、52项中已过期的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再评估要求
附件XVII中第51、52项中第3点要求欧盟委员会对邻苯二甲酸酯进行再评估,而该再评估已于2014年完成,故删去此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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