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对2项被提议纳入SVHC清单的物质开展公众咨询,公众评议截止至2023年4月3日。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提议国 | 提议理由 | 常见用途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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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二氯二苯砜 bis(4-chlorophenyl) sulphone |
201-247-9 | 80-07-9 | 奥地利 | vPvB(Article 57e) | 主要用于合成工程塑料,染料和聚合物,如:聚砜,聚醚砜,聚醚醚酮等。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 Diphenyl(2,4,6-trimethylbenzoyl)phosphine oxide |
278-355-8 | 75980-60-8 | 瑞典 | 生殖毒性(Article 57c) | 作为高效的光引发剂,可用于紫外固化涂料、印刷油墨、紫外固化粘合剂、光导纤维涂料等。 |
南京瑞旭提醒
SVHC每年更新两次,输欧产品如含有超过0.1%的SVHC,需向供应链下游传递SVHC的相关信息,若SVHC的出口量同时还超过1t/a,还需完成SVHC通报。此外,欧盟还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含SVHC>0.1%的输欧物品应在投放市场前完成SCIP通报。
南京瑞旭提醒输欧企业应尽早对将会受到影响的产品进行合规调查及整改,做好应对预案,避免违规出口。南京瑞旭将持续关注SVHC相关动态,并为企业提供法规解读及SCIP通报等合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