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于2014年12月12日公布了一项一般消费品中铅的限制草案,该法规草案将修订并新增REACH法规附件17第63条关于铅的限制条款。草案一旦通过,欧盟市场上的那些在通常或可合理预见的情况下会被儿童放入口中的消费品,如果铅含量大于0.05%,将被禁止投放市场或使用。
早在2012年,瑞典有关当局就向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署)提交了相关卷宗,突出强调了儿童(特别是36个月以下的儿童)因其用口行为,很容易反复暴露于含铅的消费品。同时,这些含铅消费品所释放或迁移出的铅,会对儿童神经行为和神经法规造成严重且不可逆的影响。
该草案将在通过评审并公布于《欧盟官方公告》后20天生效,为了给企业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新的含铅量限制,法规留有一定的豁免。如,该新的铅限制条款将不适用于法规生效后13个月内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等。
铅限制提案三个重点
1.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物品及其单个部件中,若含铅超过最低限量0.05%,则将被禁止投放市场。
2.草案拟修订并新增REACH法规附件17的第63条关于铅的限制条款。
3. 该提案列出了11类豁免产品。豁免清单详见:欧盟铅限制草案的附件
南京瑞旭提醒您
该铅限制草案将会影响现阶段可自由流通在欧洲的绝大部分消费品,包括时尚饰品。企业需要及时明确自己的产品是否受到控制,以及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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