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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增塑剂等6项REACH法规限制要求将于2020年实施

# REACH法规
发布时间:2019-12-26
访问次数:6985
阅读本文需 5 分钟

邻苯增塑剂等6项REACH法规限制要求将于2020年实施

REACH法规附件XVII规定了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限制,产品若无法符合相关要求,将被禁止在欧盟地区销售。2020年,REACH法规附件XVII中关于邻苯增塑剂、双酚A(BPA)、全氟辛酸(PFOA)、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1-甲基-2吡咯烷酮(NMP)、纺织品中CMR物质的6项新限制要求将陆续开始实施,涉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玩具、汽车产品、纺织鞋类产品。

1. 附件XVII第51条邻苯增塑剂条款

REACH法规修订案(EU)2018/2005在附件XVII第51条中新增一项限制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并将限制范围扩大到所有塑化材料。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IBP限制从2020年7月7日开始实施;对于其他塑化材料,2020年7月7日之后物品中4项邻苯单独或总含量大于等于塑化材料的0.1%,将不得投放市场。机动车和飞机所用塑化材料的相关限制仍在过渡期。

2.附件XVII第66条邻苯双酚A(BPA)条款

欧盟REACH法规修订案(EU)2016/2235此前将双酚A纳入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关于热敏纸中双酚A的限制要求自2020年1月2日起实施。

3.附件XVII第68条全氟辛酸 (PFOA)及其盐类条款

欧盟REACH法规修订案(EU)2017/1000,在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中新增限制物质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2020年7月4日起,当物品或混合物中PFOA及其盐类含量≥25ppb,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者总含量≥1000ppb时,不得用于生产或投放市场。

4.附件XVII第70条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条款

欧盟REACH法规修订案(EU)2018/35,在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中增加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限制要求。从2020年1月31日起,“水洗式化妆品”中D4或D5任意一种质量浓度大于或等于0.1%时,不得投放市场。

5.附件XVII第71条1-甲基-2吡咯烷酮(NMP)条款

欧盟REACH法规修订案(EU)No2018/588在REACH法规附件XVII中新增N-甲基吡咯烷酮(NMP)管控要求。在2020年5月9日后,不得制造、使用该物质本身或含该物质浓度≥0.3%的混合物,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户采取了合适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工人的吸入暴露水平低于14.4mg/m3,皮肤暴露水平低于4.8 mg/kg/天。

6.附件XVII第72条纺织品中的CMR物质条款

欧盟REACH法规修订案(EU)2018/1513,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新增第72条,限制33种分类为CMR-1A&1B级别的化学物质在纺织品中的使用。在2020年11月1日后,如果服装、相关配件、除服装外的纺织品或鞋类是供消费者使用,且均质材料中含有附录12中的物质(包括铅化合物、镉镉化合物、砷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甲醛、邻苯、多环芳烃等),且浓度等于或超过规定限量,则不得投放市场。

提醒

南京瑞旭提醒企业注意配方升级及材料更替,并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合规确认,确保产品能够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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