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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CHA委员会采纳多项REACH和CLP法规修订提案意见

# CLP法规# REACH法规
发布时间:2020-09-29
访问次数:4153
阅读本文需 11 分钟

【欧盟】ECHA委员会采纳多项REACH和CLP法规修订提案意见

2020年9月22日,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委员会(SEAC)召开了9月工作会议,并通过包括甲醛及甲醛释放物质和皮肤过敏物质在内的多项REACH和CLP法规修订提案的最终意见。

4项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物质提案

本次会议ECHA委员会通过了4项限制物质提案的最终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提案主要内容 ECHA委员会意见
1 氰氨化钙 156-62-7 氰氨化钙本身或作为混合物组分用于肥料时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RAC:赞同。建议将投放市场的过渡期设为24个月。
SEAC:不确定。无法确认该提案是否为可以有效解决该类风险的最佳规范;无法充分证明该提案的社会经济效益。
2 硫酸钴 10124-43-3
10026-24-1
当五种钴盐本身或作为混合物组分的质量分数大于0.01%时,不得投放市场或使用。 RAC:赞同。建议对钴及钴化合物设立职业接触限值;考虑短期密切接触和皮肤接触风险;提高暴露限值。
SEAC:不确定。结合RAC的观点,也许设立法定职业接触限值会更高效。
氯化钴 7646-79-9
7791-13-1
硝酸钴 10141-05-6
10026-22-9
碳酸钴 513-79-1
醋酸钴 71-48-7
6147-53-1
3 甲醛 50-00-0 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本身或作为混合物组分之一用于物品中时,如甲醛释放量超过0.124 mg/m³,则该物品不得投放市场。道路车辆和飞机如有意添加在可预见情况下对乘客暴露的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且其内部甲醛释放量超过0.1 mg/ m³,不得投放市场。 RAC:赞同。认为限值应设定为0.05 mg/m³。
SEAC:赞同。
4 -CLP法规 (EC) No 1272/2008附件VI归类为1/1A/1B类皮肤过敏物的物质;
-具有皮肤过敏特性但未被CLP法规附件VI归类为“皮肤过敏物”的分散染料。
限制皮肤过敏物质在以下物品中使用和投放市场:
  -服装和相关配件;
  -除服装外,在正常或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会与人体皮肤发生接触,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服装的物品。
RAC& SEAC:赞同。 一些条件需要作修改。

此外,关于有意添加的微塑料限制提案,SEAC的意见草案已结束公众咨询,其最终意见预计将在12月的工作会议中被采纳。

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申请

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和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因其内分泌干扰特性被列入REACH法规附件XIV(第42项和43项),日落之日为2021年4月1日。会议上ECHA委员会采纳了关于OPEO和NPEO的12项授权申请意见。

份数 应用
最终意见 12 生命科学领域—体外测试装置;生物制药
意见草案 26 生命科学、生物制药、航空航天和国防等领域

RAC和SEAC还在会议上讨论了6份ECHA于5月收到的授权申请,分别是5份三氧化铬在铬镀层中的应用和1份二乙二醇二甲醚在四氟乙烯刻蚀剂中的应用。

15项CLP法规物质分类修改提案

RAC共采纳了15份CLP法规有关统一分类和标签提案的意见,提案拟新增10项危害物质并修改5项物质的危害分类,详细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 CAS号 现分类 拟修改分类
4,4'-氧代双苯磺酰肼 80-51-3 无分类 增加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D类;急性水生毒性1类;慢性水生毒性1类
对甲苯磺酰肼 1576-35-8 无分类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D类
N-(2-硝基苯基)磷酸三酰胺 874819-71-3 无分类 生殖毒性1B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2类
1,3-双(1-异氰酸根-1-甲基乙基)苯 2778-42-9 无分类 呼吸过敏1类;皮肤过敏1A类;
间苯二甲基异氰酸酯 3634-83-1 无分类 呼吸过敏1类;皮肤过敏1A类;
2,4,6-三异丙基苯磺酰氯 2162-73-4 无分类 呼吸过敏1类;皮肤过敏1类
茶碱 58-55-9 无分类 生殖毒性1B类
二丁基二异辛酸锡 13701-59-2 无分类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2类;H341生殖毒性1B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1类
二乙酸二丁基锡 1067-33-0 无分类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2类;生殖毒性1B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1类
2-氨基-3-氯-1,4-萘醌 2797- 61-5 无分类 致癌性2类;生殖毒性2类;急性毒性-吞咽4类;眼刺激2类;皮肤过敏1A类;急性水生毒性1类;;慢性水生毒性1类
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 15625-89-5 皮肤刺激2类;眼刺激2类;皮肤敏感1类 皮肤刺激2类;眼刺激2类;皮肤过敏1类;致癌性2类;急性水生毒性1类;慢性水生毒性1类
萘二异氰酸酯 3173-72-6 急性毒性4*类;皮肤刺激2类;眼刺激2类;呼吸过敏1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3类;慢性水生毒性3类 急性毒性-吸入2 类;皮肤刺激2类;眼刺激2类;呼吸过敏1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3类;慢性水生毒性3类;皮肤过敏1A类
异丙基苯 98-82-8 易燃液体3类;吸入危害1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3类;慢性水生毒性2类 易燃液体3类;吸入危害1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3类;慢性水生毒性2类;致癌性1B类生殖细胞致突变性2类
五氧化二钒 98-82-8 生殖毒性1B类;急性毒性4 *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3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1类;慢性水生毒性 2类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2类;生殖毒性2类;急性毒性-吞咽3类;急性毒性-吸入2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3类;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1类;慢性水生毒性 2类;致癌性 1B类;生殖毒性-影响母乳或通过母乳产生影响
偏硼酸钡 13701-59-2 急性毒性-吸入4 *类 生殖毒性1B类;急性毒性-吞咽3类;急性毒性-吸入4 *类
备注:分类后加“*”代表最低分类,如有具体数据证明物质符合更严重分类的标准,归类可视情况而定。
瑞旭提醒:上述提案一经生效,企业需更新相关物质及含该物质的混合物的SDS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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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欧盟】REACH 法规附件 XIV 授权物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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