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韩国环境省资源再循环课发布第31184号总统令,对《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的法律案施行令》(韩国RoHS)进行修订,2021年1月1日起管控的产品范围增至49类,同时新增对4项邻苯的限制要求,并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新增有害物质限制要求
有害物质 |
限量 |
实施时间 |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0.1% |
2021-07-01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 |
0.1% |
2021-07-01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
0.1% |
2021-07-01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
0.1% |
2021-07-01 |
*用于维修2021年6月30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零备件豁免于以上邻苯限制。
新增产品类别
根据第31184号总统令,韩国RoHS管控的产品类别由26类增加至49类,新增的23类产品如下表所示:
自动贩售机 |
无线路由器 |
电吹风 |
足浴机 |
咖啡机 |
除湿机 |
烤面包机 |
跑步机 |
缝纫机 |
煎药机 |
导航仪 |
电热水壶 |
监控摄像头 |
电炸锅 |
脱水机 |
电炒锅 |
电热水器 |
食品烘干机 |
筑堤机 |
|
扫描仪(便携式除外) |
投影仪(便携式除外) |
电动按摩器 |
电子游戏机(不包括手机) |
*关于产品类别的更新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瑞旭解读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新增的23类产品仅需要满足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项有害物质限制;自2021年7月1日起,除豁免外,所有49类产品均需满足全部10项有害物质限制。
合规建议
根据《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的法律案》,任何人销售超过有害物质含量限值的电气电子产品,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 3000万韩元的行政罚款。南京瑞旭提醒出口企业,2021年7月1日起韩国RoHS管控的49类产品都必须满足4项邻苯的限制要求,出口企业务必提前安排检测确认,避免违规出口遭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