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对1项被提议纳入SVHC清单的物质开展公众咨询,公众评议截止至2025年8月11日。
被提议的1项物质
物质名称 | EC号 | CAS号 | 提议国 | 提议理由 | 常见用途举例 |
1,1'-(ethane-1,2-diyl)bis[pentabromobenzene]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 | 284-366-9 | 84852-53-9 | 瑞典 | vPvB (Article 57e) | 广泛用于阻燃剂、聚酯、粘合剂、密封剂、涂料和油墨的配置,热塑性塑料及树脂、泡沫、复合材料的生产 |
对汽车行业的影响
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也称十溴二苯乙烷(DBDPE),是一种非聚合型芳香族溴系阻燃剂,广泛应用于车内线缆的生产,车内电气设备的热塑性塑料如连接器、外壳、印刷电路板,汽车内饰织物的背涂层和皮革制品的处理,以及汽车涂料、填充型聚酯分散体等。
短期而言,十溴二苯乙烷如被纳入SVHC清单,汽车行业将需要应对由此衍生的合规义务,如SVHC信息传递、SVHC通报、SCIP通报等;长期而言,一旦SVHC被进一步纳入授权物质清单,意味着仅获得授权的用途方能使用,那汽车行业还需做好新材料开发、新工艺验证、生产线升级、旧零件切换等准备。
南京瑞旭建议
SVHC每年更新两次,输欧产品如含有超过0.1%的SVHC,需向供应链下游传递SVHC的相关信息,若SVHC的出口量同时还超过1t/a,还需完成SVHC通报。此外,欧盟还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含SVHC>0.1%的输欧物品应在投放市场前完成SCIP通报。
南京瑞旭提醒输欧企业应尽早对将会受到影响的产品进行合规调查及整改,做好应对预案,避免违规出口。南京瑞旭将持续关注SVHC相关动态,并为企业提供法规解读及SCIP通报等合规服务。
南京瑞旭服务项目
南京瑞旭拥有多名熟悉REACH法规的法规技术专家,可提供以下相关服务项目,助力广大企业履行法规义务。
· SVHC测试
· SVHC正式通报
· SCIP通报
· 绿色产品管理系统G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