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16年6月25日公布的官方公报上公布了两项新指令——Directive(EU) 2016/1028 和 Directive(EU) 2016/1029。新指令分别修订了RoHS 2.0指令的附件IV中的豁免条款,其中Directive(EU) 2016/1028修订了原有的第26条针对铅的豁免情况,Directive(EU) 2016/1029新增第43条对镉的豁免情况。
指令于20天后正式生效,各成员国需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律。
更新后的RoHS附件IV中第26条豁免的内容:
“26. 以下在正常操作和存储条件下,长期用于零下20℃的产品中的铅
—印刷电路板的焊料;
—电子电气零部件的终端涂层和印刷电路板的涂料;
—连接电线和电缆的焊料;
—连接换能器和传感器的焊料;
被设计为定期用于低于零下150℃的设备中,测温传感器电气连接焊料中的铅;
2021年6月30日到期;”
新增的第43条豁免:
“43. 当测量所要求的灵敏度小于10ppm时,工业监测和控制设备内作为氧传感器的赫尔希池中的镉阳极。
2023年7月15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