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欧盟委员会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G/TBT/N/EU/803号通报,提议将间苯二酚(CAS:108-46-3 , EC:203-585-2)列入高关注度物质(SVHC)清单。该通报案将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并于2021年7月31日截止。
2020年2月,法国就间苯二酚的内分泌干扰性,提议将其列入SVHC清单。同年3月,ECHA提议将其作为第23批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最终,因欧盟成员国委员会(MSC)未就间苯二酚这一物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达成共识,该物质未作为第23批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需要欧盟委员会对间苯二酚展开进一步的确认并作出最终决定。欧盟委员会鉴于MSC提供的医学案例以及相关的动物实验,最终确认间苯二酚对甲状腺存在影响,且符合世卫组织/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WHO/IPCS)的内分泌干扰物的定义。
综上所述,本通报案因间苯二酚的内分泌干扰性(REACH法规第57条(f) - 人体健康)再次提议将其列入SVHC清单,并预计在2021年底成为SVHC(即作为第26批列入SVHC清单)。
间苯二酚
CAS No.:108-46-3
EC No.: 203-585-2
相关用途:用于制造橡胶化合物、树脂和涂料以及化妆品
南京瑞旭建议
南京瑞旭提醒企业,SVHC每年更新两次,使用了这些有害物质的企业将需要履行通报或信息传递的义务。欧盟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供应商需向ECHA提交物品中所含SVHC的相关信息至SCIP数据库,输欧企业需尽快熟悉SCIP数据库数据准备及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