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ECHA官网消息,2024年3月1日ECHA公布了拟加入SVHC的2项物质,并于2024年4月15日结束公众咨询。
2个提议的物质为:
物质名 | EC号 | CAS号 | 提议国 | 提议原因 | 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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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过氧化二异丙苯 | 201-279-3 | 80-43-3 | 挪威 | 生殖毒性 (Article 57c) | 用于制造塑料制品、化学品和橡胶产品 |
2 | 磷酸三苯酯 | 204-112-2 | 115-86-6 | 法国 | 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引起同等水平关注 (Article 57f-环境) | 在聚合物中被用作阻燃剂和增塑剂,也用于粘合剂和密封剂、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
南京瑞旭提醒
SVHC每年更新两次,输欧产品如含有超过0.1%的SVHC,需向供应链下游传递SVHC的相关信息,若SVHC的出口量同时还超过1t/a,还需完成SVHC通报。此外,欧盟还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含SVHC>0.1%的输欧物品应在投放市场前完成SCIP通报。
南京瑞旭提醒输欧企业应尽早对将会受到影响的产品进行合规调查及整改,做好应对预案,避免违规出口。南京瑞旭将持续关注SVHC相关动态,并为企业提供法规解读及SCIP通报等合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