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5月26日批准并发布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并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
1.根据年龄不同,将童装分为两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
儿童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
2.按安全要求不同,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要求最严,B类次之,C类为基本要求:
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
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3.化学安全要求
在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管控甲醛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基础上,新增对6种增塑剂和铅、镉 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即:
项目 | A类 | B类 | C类 | |
---|---|---|---|---|
甲醛含量/(mg/kg)≤ | 20 | 75 | 300 |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 | 禁用 | |||
重金属/(mg/kg)≤ | 铅 | 90 | ||
镉 | 100 | |||
邻苯二甲酸酯/%≤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 0.1 |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脂(DNOP) | 0.1 | |||
注:致癌芳香胺限量值≤20 mg/kg |
4.机械安全要求
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饰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5.纺织附件要求
标准要求纺织附件应具有一定得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6.燃烧性能要求
过渡期
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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