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GB/T 38529-2020《轮胎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等173项国家标准,《轮胎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将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不仅包括对轮胎成品的要求,还包括对轮胎原料的要求。标准规定轮胎中不应添加N-苯基-β-萘胺、五氯苯硫酚塑解剂和苯并(a)芘含量大于1 mg/kg,或者指定8种多环芳烃总含量大于10 mg/kg的芳香烃油。8种多环芳烃如下表所示:
N-苯基-β-萘胺常用作天然橡胶、二烯类合成橡胶、氯丁橡胶及基胶乳用通用型防老剂。五氯苯硫酚为天然橡胶、氯丁胶、丁腈胶、丁苯胶的塑炼促进剂。标准中也列举了可能引入多环芳烃的原材料:稠环芳烃油、1712充油丁苯、1721充油丁苯、芳香烃和脂肪烃树脂混合物类树脂、炭黑。
与GB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相比,该标准增加了对轮胎中多环芳烃和短链氯化石蜡的限量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胎面、胎侧、胎圈、三角胶、内层层、内胎、垫带、胎圈扽任意一处不符合上表要求,则整条轮胎将被判定为不合格,南京瑞旭提醒轮胎生产企业注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