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RoHS指令(2011/65/EU)附件IV的修订案——(EU)2021/1978,(EU) 2021/1979和(EU)2021/1980,新增45,46和47三项邻苯二甲酸酯相关豁免。
根据修订案,RoHS指令附件IV新增如下三项豁免:
项数 | 豁免项目 | 使用范围及期限 |
---|---|---|
45 |
用于分析人体体液和/或透析液的离子选择性电极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2028年7月21日到期。 |
46 |
磁共振成像(MRI)探测器线圈的塑料组件中使用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2024年1月1日到期。 |
47 |
从医疗设备(包括体外诊断设备及其配件)中回收的和供其维修或翻新使用的零部件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苯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若再使用过程发生在经过审核的封闭B2B回收系统中且再使用的部件已向消费者通报。 |
2028年7月21日到期。 |
指令于其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各成员国最迟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采纳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该三项修订案作为紧急事项生效,并于2021年7月21日起追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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