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15年5月28日发布的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GB 31701)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GB 31701实施前,我国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标准为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GB 18401),该标准适用于几乎所有的纺织产品,范围之广,且并不具备针对性。GB 31701的实施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一方面将有助于相关企业完成生产技术的改造与升级,提升我国婴童纺织品整体质量;同时也将提高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安全性,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安全。
GB 31701的具体内容参见:我国发布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针对部分企业和检测机构仍然存在着对标准的理解不准确、不到位甚至有偏差等问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作为该标准的提出单位、主要技术归口单位和主要起草单位,于2016年1月19日在北京召开了GB 31701标准条文统一理解及问题反馈说明的宣贯辅导会。
下面,南京瑞旭将为您整理部分问答。以下问答均来源于“CTTC中纺标”。
1. 制造商如何证明产品是2016年6月1日前生产的?在过渡期内按什么标准监督抽查?
根据纺织产品的特点,GB 31701设置了过渡期,即从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给了制造商两年时间用于消化库存,制造商在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如果需要证明产品是新标准实施前生产的,可以根据相关产品的出库记录和生产批号进行追溯。
在两年过渡期内监督抽查是,按明示的强制性标准抽查。
2. FZ/T 73025中有关绳带的某些要求与GB 31701重复,是否以GB 31701为准?
应以GB 31701为准。
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规定拉带执行GB/T 22702《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范》和GB/T 22705《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其中的某些要求与GB 31701重复。由于GB 31701是强制性安全标准,所以首先应符合GB 31701的要求,当然也应符合产品标注的产品标准要求。如果相关标准规定的绳带要求存在冲突,应以GB 31701为准。
3. 家纺床上用品如何执行GB 3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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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床上用品的使用说明判断是婴幼儿产品还是儿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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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用品上的附件不分部位,不论哪个部位的附件都应符合GB 317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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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701中的绳带要求只考核服装,不考核床上用品。如果产品是服装式防风抱被和服装式睡袋等应按服装考核。
4. 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上同时标注有年龄和身高时应以哪个为主进行区分?
应以年龄为主进行区分。在GB 31701的3.2和3.3两个定义中,均以年龄界定了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范围。为解决实施中无法确认按照哪个年龄段考核的问题,定义条文下面的“注”给出了婴幼儿、7岁以下儿童和14岁以下儿童的身高范围,对定义中的年龄进行补充说明。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上同时标注有年龄和身高时,应以年龄为主进行区分。
检测和监督机构根据安全类别标识确定是否属于婴幼儿产品。对于儿童服装,如果没有标注适用年龄,可以根据产品尺寸,参照身高范围进行判断。但企业应避免通过采用标注年龄的方式将婴幼儿产品改为小童服装,以降低产品安全水平的做法。
5. 样品上没有规范的号型时如何划分7岁以下的儿童服装?
根据GB 31701中3.3的注,一般情况下,以身高(即服装号型)判断,也可测量产品具体尺寸后按所对应号型判断。如果服装没有标注号型,则不符合GB 5296.4的要求。
6. 缝制或压熨在服装上的形似塑料片、珠片等的邻苯二甲酸酯易超标,应考核吗?
如果是涂料印花工艺已印在织物上比较厚的团,应该考核,如果是附件,不考核。
7. 含有植绒的布料需考核重金属和邻苯二甲酸酯吗?
不考核。因为含有植绒的布料不属于涂层或涂料印花织物的产品,所以不考核。
8. 术语“附件”定义中起标识作用怎么理解?
产品上的徽章、logo标牌、耐久性标签等即起标识作用,作为附件。